导读:联瑞新材:关于“联瑞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瑞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118064
?可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转股价格:63.05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7 月14 日至2032 年1 月7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 号)同意注册,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95,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 行数量6,950,000 张(695,000 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6,345,047.16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4,952.84 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的69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 年1 月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6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1 月14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2 年1 月7 日)止,即2026 年 7 月14 日至2032 年1 月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联瑞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 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 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2026 年1 月8 日(T 日)至2032 年1 月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6 年1 月14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2032 年1 月7 日)止,即2026 年7 月14 日至2032 年1 月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六)当前转股价格:63.05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64
可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联瑞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A 股 普通股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 换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单。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6 年7 月14 日至2032 年1 月7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联瑞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联瑞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 首日,即2026 年1 月8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 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股。
1、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55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3.05 元/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6 年6 月10 日起,“联瑞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63.55 元/股调整为63.0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 ×k)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k) /(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k) /(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 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联瑞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 年1 月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