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惠柏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
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公司股份8,87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2%)的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公司于2026年
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01,400股,持股比例降低至
8.9972%。公司于近日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惠柏新材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东瑞国际于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863%。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99,100股,其持股比例由8.9972%降低至7.910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持股5%以上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4-4A号恒贸商业中心10楼3及4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3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东瑞国际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863% |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惠柏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555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002,300 | 1.0863 | |||||
| 合计 | 1,002,300 | 1.086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301,400 | 8.9972 | 7,299,100 | 7.910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01,400 | 8.9972 | 7,299,100 | 7.9109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东瑞国际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