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部创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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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7证券简称:西部创业公告编号:2026-23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一)公司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5,837.4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2元(含税)现金股利,预计分红2,916.75万元,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董事会将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
(二)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以固定总额方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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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8,374,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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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927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 | 08*****740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3 | 08*****40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4 | 08*****938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5 | 08*****229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咨询联系人:霍天琦
咨询电话:0951-879265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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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