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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导读:匠心家居: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匠心家居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1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69元,共计募集资金145,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55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822.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26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调整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已终止)78,859.901,685.920.000.00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9,757.400.000.000.00
3新建营销网络项目(已终止)12,230.200.000.000.00
4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15,038.053,314.19
小计100,847.501,685.9215,038.053,314.19
5超募资金34,413.1334,413.130.000.00
合计135,260.6336,099.0515,038.053,314.19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80,934,189.58元(含利息收入),其中38,934,189.5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042,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变更前)实施主体(变更后)
柬埔寨智能家具MOTOMOTION(CAMBODIA)MOTOMOTION(CAMBODIA)
生产基地项目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匠心柬埔寨”)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匠心柬埔寨”)、常州美闻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061824679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梅钧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5日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1号
股权结构公司100%控股
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家庭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之外,实施地点、拟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其他变化。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在新增主体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实施“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2026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募投项目“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意美闻贸易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人员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等,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匠心家居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利于募投项目顺利进行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匠心家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吕岩傅志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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