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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上大股份: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12 月17 日至2026 年6 月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5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5 名核查对象中,1 名核查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后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前述 5 名核查对象沟通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 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 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 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 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取消前述在登记为内幕 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的1 名核查 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 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 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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