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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上大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6 日16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限的要求。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11 名,实际出席董事11 名,其中董事刘京育、赵曰健,独立董 事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栾东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58 人变更为57 人,本 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 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 年7 月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57 名激励对象授予246.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0)。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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