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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导读:华骐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于近日接到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根九、王健业和王悦通知,王根九于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2,423,88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1.83%;王健业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1,416,3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

1.07%;王悦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1,757,76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

1.3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健业、王悦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凤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606,670股增加至12,204,61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5.00%增加至

9.24%,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根九
住所安徽省铜陵县高潮村安门组2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健业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林芝路88号棠溪人家沁园春20幢1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悦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井湖都市家园2栋602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
权益变动过程王根九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2,423,880股;王健业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1,416,300股;王悦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1,757,76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6,606,67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12,204,61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4%,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称华骐环保股票代码300929
变动方向(可多选)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559.79404.24
合计559.79404.2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根九无限售流通股2,329,3801.764,753,2603.60
王凤仙无限售流通股1,435,1001.091,435,1001.09
王健业无限售流通股917,1900.692,333,4901.77
王悦无限售流通股1,925,0001.463,682,7602.79
合计持有股份6,606,6705.0012,204,6109.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606,6705.0012,204,6109.2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系夫妻关系,王健业、王悦分别为二人之子、之女,王健业、王悦系兄妹关系,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王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公司股东增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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