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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生物: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导读:南模生物: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265证券简称:南模生物公告编号:

2026-036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春明先生的书面离任说明。张春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张春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雯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

王一成先生、刘戴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张春明财务总监2026年7月2日2028年9月22日工作调整总经理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春明先生的离任说明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春明先生所负责的财务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行。张春明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春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雯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副总经理聘任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一成先生、刘戴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件:

简历

1、刘雯雯女士:出生于1985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1年10月至2024年5月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审计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雯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2、王一成先生:出生于198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2009年5月至2016年5月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研究中心分子及生化研究部主任;2017年4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与生化研究部经理;2024年6月至今历任上海砥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一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3、刘戴丽女士:出生于198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北京德易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05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南京得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董秘助理;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任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人事总监、人事行政总监、人事行政高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戴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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