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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关于“冠中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中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7月16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84号)同意注册,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8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冠中转债” 自2024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7 月6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冠中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可转债持 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冠中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 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6年7月9日(星期四)至2026年7月15日(星 期三),自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冠中转债”债券 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