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券代码:688313证券简称:仕佳光子公告编号:2026-036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26,000万元,关联董事葛海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6年原预计额度 |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 本次增加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 本年初至6月30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额度 | 本次增加预计额度的原因 |
|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劳务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 500.00 | 0 | 500.00 | 150.00 | |
|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6,000.00 | 9,000.00 | 1,419.26 | 业务需求量增加 | |
| 合计 | 3,500.00 | 6,000.00 | 9,500.00 | 1,569.26 | ||
|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提供劳务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 200.00 | 0 | 200.00 | 51.05 | |
|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6,800.00 | 20,000.00 | 26,800.00 | 1042.87 | 业务需求量增加 | |
| 合计 | 7,000.00 | 20,000.00 | 27,000.00 | 1093.92 | ||
| 合计 | / | 10,500.00 | 26,000.00 | 36,500.00 | 2,663.18 |
注:1、本年初至6月30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额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拟新增与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6,000万元。其中,预计新增销售额度20,000万元,新增采购额度6,000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新增。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 公司名称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
| 企业类型 | 事业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谭平恒 |
| 注册资本 | 16,305万元 |
|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 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甲35号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半导体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半导体器件与物理研究、光学技术研究、仪器科学技术研究、材料学技术研究、电气工程研究、电子科学与技术研究、光电子科学与技术研究、信息通信及网络工程技术研究、控制科学与工程研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产品开发、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博士后培养、《半导体学报》出版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外部专家顾问多数在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任职,基于谨慎考虑,认定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2、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玄国栋 |
| 注册资本 | 2,493.75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3-06-06 |
|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342号3栋102室 |
| 控股股东 | 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缆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福可喜玛的控股股东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的产业基金。 |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或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
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常规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照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的交易规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
(二)为保证日常经营的合规性与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销售、采购商品的额度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关联方不同关联交易类别内调剂使用。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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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