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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导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系宁 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以下简称“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原指派孙英纵先生、 陈贻亮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法定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 年 7 月14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鉴于公司此项目存在限售股尚未完全解禁等未 完结的事项,中金公司仍需继续履行对公司此项目相关情况持续督导的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原保荐代表人孙英纵 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王朱彦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孙英纵先生继续 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贻亮先生、王朱彦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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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王朱彦先生简历

王朱彦先生,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已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 曾负责并参与了聚辰股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美凯龙主板首次公开发行项 目、一汽解放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继峰股份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项目、小康股份(赛力斯)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美凯龙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项目。王朱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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