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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导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Fulai 福莱新材

目录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1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福 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 员严格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 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 场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填写《股东会发言 登记表》。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 可会后咨询。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 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 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

四、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 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五、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 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 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其代表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 或股东代表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 理。

七、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 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书。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状态。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 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 部门查处。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14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14 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 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参会股东及列席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宣读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议结束。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议案第1 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 《福莱新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255.5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本次授予为 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福 莱新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拟作为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议案第2 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莱新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拟作为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第3 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 激励对象资格或自愿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 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 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拟作为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