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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导读: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志豪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志豪,男,博士,197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 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获得者。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CEO),同时担任钱江摩托(股票代码:000913.SZ)董事长,洪桥集团(股 票代码:08137.HK)董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徐志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核实,徐志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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