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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2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7 日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16 区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 名。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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