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二级子公司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科”),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1MENM7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园路龙港科技园A1栋7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娟娟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中科50%股权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6年1-5月(未经审计)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22.96 | 3,712.32 |
| 营业收入 | 593.32 | 265.69 |
| 净利润 | 586.01 | 4.87 |
三、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与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南京中科进行注销处理。本次注销南京中科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开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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