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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通: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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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关系变化背景

北京安博通数字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物联”)原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博通持有其40%股权,安博通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曾为安博通物联执行董事,安博通物联纳入安博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6年7月安博通物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安博通持股比例由40%变更为30%,不再对安博通物联拥有控制权,钟竹先生不再担任安博通物联执行董事,安博通物联自2026年7月起在安博通账中解除并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股权变更后,安博通物联成为安博通的关联法人,双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安博通物联发生的交易情况需补充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
北京安博通数字物联科技有限责提供日常经营借款52.1052.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安博通数字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北京安博通数字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北京安博通数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赵兰凤,注册资本人民币19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A座2层23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2026年7月工商变更后,安博通持有安博通物联3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安博通物联为安博通的关联法人,双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有偿等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担保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安博通物联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稳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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