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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导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集团”、“本公司”)和湖南 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 黄金集团持有的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 也是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郑重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等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 的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同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 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签署日期:20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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