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6-71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1.9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0.3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泰达环保”)和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分别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8个月;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泰环保”)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宝坻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融资16,378.5282万元,期限240个月。以上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泰达环保2026年度为安丘泰达环保、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和泉泰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62,000万元和4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安丘泰达环保、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和泉泰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0、49,792.70万元和4,06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50,792.70万元和20,442.5282万元,安丘泰达环保、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和泉泰环保可用互保额度分别为0、11,207.3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21,557.4718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石堆镇店子村南,206国道以北
(3)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环保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4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84,823.36 | 85,767.30 |
| 负债总额 | 63,881.94 | 65,063.95 |
| 流动负债总额 | 35,823.25 | 39,212.09 |
| 银行贷款总额 | 31,919.36 | 29,791.74 |
| 净资产 | 20,941.42 | 20,703.36 |
| - | 2025年度 | 2026年1~4月 |
| 营业收入 | 4,321.99 | 1,826.94 |
| 利润总额 | -1,890.48 | -261.25 |
| 净利润 | -1,408.60 | -253.81 |
注:2025年数据已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安丘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安丘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地点:故城县西苑工业项目区
(3)法定代表人:尤太锋
(4)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对生物质能发电厂建设、运营;销售电力产品、热力产品、生物质成型燃料;对生物质燃料进行综合加工与利用;生物质灰渣综合利用、开发与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生物质能工程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咨询服务;提供技术培训、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4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65,711.29 | 63,485.01 |
| 负债总额 | 43,825.14 | 41,308.15 |
| 流动负债总额 | 39,849.68 | 38,082.55 |
| 银行贷款总额 | 16,255.71 | 15,490.11 |
| 净资产 | 21,886.15 | 22,176.86 |
| - | 2025年度 | 2026年1~4月 |
| 营业收入 | 13,747.85 | 5,192.78 |
| 利润总额 | 979.45 | 277.75 |
| 净利润 | 977.57 | 289.45 |
注:2025年数据已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衡水泰达生物质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衡水泰达生物质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泉泰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3)法定代表人:杨文娟
(4)注册资本:20,9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4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98,993.80 | 107,549.35 |
| 负债总额 | 80,239.28 | 88,519.68 |
| 流动负债总额 | 45,878.71 | 53,536.17 |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4月30日 |
| 银行贷款总额 | 40,848.79 | 40,282.72 |
| 净资产 | 18,754.52 | 19,029.67 |
| - | 2025年度 | 2026年1~4月 |
| 营业收入 | 4,733.08 | 1,634.69 |
| 利润总额 | -3,068.80 | 889.06 |
| 净利润 | -3,097.08 | 278.70 |
注:2025年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泉泰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4.泉泰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丘泰达环保向光大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泰达环保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
1,000万元。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4.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向光大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泰达环保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泉泰环保向农发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农发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主债权数额:16,378.5282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6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安丘泰达环保就其融资担保事项向泰达环
保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
190.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1.9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