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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导读:蒙泰高新: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公司特定股东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获悉各方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股东减持期间,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减持股数已做相应调增,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郭鸿江、郭丽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减持股数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郭鸿江大宗交易2026.6.30-2026.7.811.803,029,7001.99%2.00%
合计――――3,029,7001.99%2.00%
郭丽娜集中竞价交易2026.5.12-2026.6.2521.311,335,4000.88%0.88%
合计――――1,335,4000.88%0.88%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2)本公告中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151,611,776股,下同;

(3)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郭鸿江合计持有股份14,315,00013.17%13.23%17,011,30011.19%11.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315,00013.17%13.23%17,011,30011.19%11.2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郭丽娜合计持有股份1,152,0001.06%1.06%98,0000.06%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52,0001.06%1.06%98,0000.06%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总股本由108,719,904股增至152,037,554股,本次减持后股东的持股数相应调整;

(2)本次减持前股东持有股数为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股东相应持有的股份数量,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08,719,904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108,294,126股;

(3)本次减持后股东持有股数为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股东相应持有的股份数量,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52,037,554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151,611,776股;

(4)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减持期间,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减持股数已做相应调增,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4、截至本公告日,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均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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