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虹宏力: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上海 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 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 年7 月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 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1642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24,332,053 股股份、 向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761,109 股股份、向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56,014 股股份、向上海国投先导集 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619,21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56,286,000 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