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信家电: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海信家电公告编号:2026-03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29,458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2.本次拟实施的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本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6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1.8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2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2542.2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23日上市,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62,725,370股变更为1,388,147,370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64元/股调整为6.1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212,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8,147,370股变更为1,387,935,370股。本次办理完成,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5,210,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90人。
(九)2024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年6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76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股变更为1,387,167,370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4,442,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6人。
(十一)2024年6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8,999,035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6,965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4年6月13日,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中48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99,035股。
(十三)2024年8月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完成1,156,965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167,370股变更为1,386,010,4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86,0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3人。
(十四)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17元/股调整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4年12月13日,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3,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5年5月27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393,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386,010,405股变更为1,385,616,805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92,4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72人。
(十七)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6,397,866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9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5,634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755,634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
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38,900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58人。
(十九)2026年7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157元/股调整为2.662元/股。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6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5,629,458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1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9,442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5月23日,因此,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5月23日届满。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解除限售条件 | 条件成就说明 |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 本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3,186,573,917.88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金额为3,255,731,774.76元,较2021年增长234.7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目标值。 | |||||||||||
|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确定考评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锁的比例。持有人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参与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58人。本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629,458股,共涉及426名激励对象,其中:(1)个人考核评级S/A/B,且全部股份满足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49人,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 考核评级 | S | A | B | C | D |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70% | 0% | |||||||||
综上所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29,458股,涉及426名激励对象;
(2)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9,442股,涉及109名激励对象,其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4,200股;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259,500股;1名激励对象考核期内退休,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000股;7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为C/D,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662,742股。
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426人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29,458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1%。3.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426人) | 20,984,000 | 5,629,458 | 0 | 26.83% | |
| 合计 | 20,984,000 | 5,629,458 | 0 | 26.83% | |
注:(1)上表中所述数量已剔除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个人考核评级为D的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后不再为激励对象人员及离职人员;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调整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后续相关程序。本次解锁、调整、回购注销(包括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