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信家电: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鉴于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实施,根据本 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 公司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由5.157元/股调整为2.662元/股,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一)2022 年12 月3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6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1.80 万股,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1 月3 日至2023 年1 月13 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2 月17 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2 月28 日,本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
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 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 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2 月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5 月22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2542.20 万股A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 5 月23 日上市,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登记人数511 人,授予价格为6.64 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1,362,725,370 股变更为1,388,147,370 股。
(六)2023 年6 月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 年8 月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64 元/股 调整为6.17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 年11 月1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本公司于2023 年10 月31 日完成212,000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 公司总股本由1,388,147,370 股变更为1,387,935,370 股。本次办理完成,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5,210,0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共有490 人。
(九)2024 年1 月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 股进行回 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 年6 月1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 年5 月30 日完成768,000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 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 股变更为1,387,167,370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24,442,0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共有486 人。
(十一)2024 年6 月3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485 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8,999,035 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 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离职、16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10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6,965 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4 年6 月13 日,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中485 名激励对象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99,035 股。
(十三)2024 年8 月6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 年8 月2 日完成1,156,965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167,370 股变更为1,386,010,405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86,000 股,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共有483 人。
(十四)2024 年12 月13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17 元/股调整为5.157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4 年12 月13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 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3,600 股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57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5 年5 月27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 年5 月23 日完成393,600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 公司总股本由1,386,010,405 股变更为1,385,616,805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92,400 股,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共有472 人。
(十七)2025 年5 月3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458 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6,397,866 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 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 名激励对象离职、8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9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5,634 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5 年7 月30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 年7 月28 日完成755,634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 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 股变更为1,384,861,171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38,900 股,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共有458 人。
(十九)2026 年7 月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157 元/股调整为2.662 元/股。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6 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5,629,458 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 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 名激励对象离职、20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 计10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9,442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2025年6月25日,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86,010,405股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745,907股) 的股本总额1,385,264,4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3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2026年6月25日,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度报告公司总股本1,384,861,1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截至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745,907股)的股本总额 1,384,115,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5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 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实 施。根据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公司将在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据此,调整后,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P=P_{0}-V=5.157-1.230-1.265=2.662) 元/股。综上,调整后,本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62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调整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后 续进展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后续相 关程序。本次解锁、调整、回购注销(包括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 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 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