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佳力奇: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86证券简称:佳力奇公告编号:2026-023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宁波”)、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华控”)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737%)。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规定。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1 | 华控宁波 | 10,546,875 | 12.7108% |
| 2 | 华控湖北 | 1,953,125 | 2.3539% |
| 3 | 霍尔果斯华控 | 1,750,000 | 2.1091% |
| 合计 | 14,250,000 | 17.1737% | |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5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 华控宁波、华控湖北、霍尔果斯华控 |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证券 |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 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华控宁波、华控湖北、霍尔果斯华控 |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严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5、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华控宁波、华控湖北、霍尔果斯华控 |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 |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 应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4、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企业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5、本企业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 ||
| 华控宁波、华控湖北、霍尔果斯华控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新的承诺,并切实履行;(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无其他法定承诺和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二)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