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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万凯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2026 年7 月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考虑到“万凯转债”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 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 年7 月9 日至2026 年10 月8 日),如再次触发“万 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 年10 月8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万凯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万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9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