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雷尔伟: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8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95.00 万股调整至133.00 万股,授予价格由8.55 元/股调整至6.00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5 年6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 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前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 年6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2025 年6 月19 日至2025 年6 月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 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3、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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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4、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 人调整为33 人,取消向1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总量由100.00 万股调整为95.00 万股;同意以2025 年7 月7 日为授予日,向33 名激 励对象授予9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55 元/股。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 案时已回避表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5、2026 年7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了《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218,4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转增4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4 月30 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及《2025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应根据本激励 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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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转增、送股或拆细增 加的比率; Q 为调整后的数量。
2、调整结果
[本激励计划调整后数量 =95.00 times(1+0.40)=133.0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_{0} div(1+n))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的比率;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调整后授予价格 (P=(8.55-0.15)-(1+0.40)=8.40-1.40=6.00 元 / 月) 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95.00 万股调整为133.00 万股,授予价格由 8.55 元/股调整为6.00 元/股。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 项是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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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95.00 万股调整为133.00 万股,授予价格由8.55 元/股调整为6.00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已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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