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雷尔伟: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8 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21 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研发中心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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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为219,19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8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18,778,11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5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为413,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043,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5,630,8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413,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9,118,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 反对62,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9,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971,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020%;反对62,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408%;弃权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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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张骐律师、罗毅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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