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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导读:三钢闽光: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429,076,227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290,762.2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如在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9,076,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14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7日至登记日:

2026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98-82051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