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顺博合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7 月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0 号棕榈泉国际 中心B 座22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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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真见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9 人,代表股份 301,548,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数8,605,520 股,下同)的45.631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 人,代表股份 289,582,6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2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 人,代表股份11,965,69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6 人,代表股份20,135,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0%。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 8,170,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 人,代表股份11,965,69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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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131,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76%;反对9,365,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058%;弃权50,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2377%;反对9,365,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34%;弃权50,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9%。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持有顺博转债 的股东已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邢恩田律师、谢申丽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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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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