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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导读:夜光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 肖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董事700,0001.1658%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王增良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董事246,4370.4109%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李鹏飞高级管理人员4,1730.007%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王中东高级管理人员99,3830.1655%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陈肖175,0000.2915%集中自本公告披露市场北京证个人
竞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价格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需求
王增良61,6840.1027%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市场价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个人需求
李鹏飞1,0430.0017%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市场价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个人需求
王中东24,8460.0414%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市场价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个人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相关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的股东陈肖、王增良、李鹏飞、王中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规定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形。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存在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本次减持主体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披露本减持计划时,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拟减持股份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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