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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光电: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导读:新光光电: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因募集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开户机构开户名称账号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200023203
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200023205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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