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五矿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鲁中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 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曲 达 肖 尧 卢宇轩
于志强 邱承豪 糜泽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