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红豆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400证券简称:红豆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4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周宏江持有公司股份4,033,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公司董事会秘书孟晓平持有公司股份1,5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周宏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8,44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44%;孟晓平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85,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周宏江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4,033,786股 |
| 持股比例 | 0.1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24,000股非公开发行取得:3,109,786股 |
注: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和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数量包含后期通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股东名称 | 孟晓平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1,54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0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540,000股 |
注: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包含后期通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周宏江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008,446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44%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8,446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非公开发行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孟晓平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85,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17%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85,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2016年2月1日,周宏江、孟晓平作出承诺:“1、自红豆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年11月2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所得收益均归红豆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3月2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主体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