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珠海港: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目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及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金额合计为75 亿元,注册 额度将于2026 年12 月19 日起陆续到期。
为维持公司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 年3 月23 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 〔2026〕44 号)中“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 注册”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 (PDFI),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含),拟注册额度与公司 现有批文额度一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 年7 月1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9 人,同意9 人;反对0 人, 弃权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
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公司符合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经营层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 公司符合现行注册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相应资格。
三、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及发行规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含),发行阶段确定每期发行规模。
2、注册及发行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 票据等(实际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3、注册有效期
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4、发行期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选择每期拟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品种,所选品种的发行期限须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相关要求。
5、发行方式
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6、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定。
按照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
7、发行对象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券,补充流动 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宜需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决议 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获得交易商协会出具 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四、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安排,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 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银 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 议,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 体注册及发行品种、注册金额、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 行时机、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赎回条款设计、评级安排、还本 付息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并聘请各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包括但 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3、负责签署、执行、修订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 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包含“常 发行计划”机制下,基础募集说明书和续发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 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申报、 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等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注册及发行等政策发生 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 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注册及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 日止。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是公司利用多层 次资本市场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 资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 年7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