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科化学: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75% 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 构成重组上市,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董事 会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 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 存在其他限制、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增 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