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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说明

导读:日科化学: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情形的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0.75%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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