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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导读:聚合顺: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5 年6 月16 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未就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25 年4 月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由 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组织上市公司督导对象现场合规专题培训,

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

公司以收到监管警示为契机,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持 续开展相关改进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 经营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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