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达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达智能”)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9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安达智能的持续督导机构,现对《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7、关于募投项目。
2025年报显示,公司募投项目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并对部分项目的名称、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前期,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
月延期至2026年
月。截至2025年年末,上述项目累计投入进度分别为41.76%、41.08%、27.95%。
请公司:(
)说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募投项目延期及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在立项时是否谨慎,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进一步延期的风险,变更前后项目效益情况的变化;(2)转固时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募投项目延期及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在立项时是否谨慎,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进一步延期的风险,变更前后项目效益情况的变化;
、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及延期的原因
(1)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 |
| 1 | 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75,683.62 | 31,602.18 | 41.76%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078.01 | 6,605.59 | 41.08% |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6,294.97 | 1,759.50 | 27.9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923.52 | 13,923.52 | 100.00% |
| 合计 | 111,980.12 | 53,890.80 | / | |
上述募投项目相关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合计103,996.45平方米,主体建筑以
号、
号厂房为主,配套包含宿舍、地下车库等附属设施。其主要的进度时点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3年
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募投项目用地使用权。场地平整后,于同年
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月正式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历时约十个月,于2024年
月完成封顶,并于2024年
月及2025年
月先后通过相关竣工联合验收与消防验收。
截至2026年
月末,两栋生产、研发及办公用的建筑(
号厂房、
号厂房)处于装修收尾及分批投用阶段,宿舍、食堂等配套设施大部分已完成装修并已正式启用。
(
)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及延期的原因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共延期两次,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4年8月第一次延期 | 2026年3月第二次延期 |
| 审议情况 |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延期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6月。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6月调整为2027年12月。 |
| 延期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整体投入、项目进展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所延缓主要系因公司募投用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审批募投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长等因素影响所致。公司于2022年4月份上市,公司招拍挂取得土地时间为2023年2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23年8月,实际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公司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均有涉及建设投资一项,包括主体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等内容,受以上进度影响,上述募投建设项目的开展均有所推迟。2023年9月项目开工后,因募投项目用地相邻的山坡存在安全隐患,公司协调政府完成削坡及护坡治理,导致工期延误约3个月;同时,连续降雨等天气因素也造成地下负一层施工困难,进一步影响了项目进度。公司募投项目建筑主体已于2024年6月完成封顶,并于2024年12月及2025年1月先后通过相关竣工联合验收与消防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及园区管理约定,室内装修工程须在主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办理,在此之前物业及园区管理方不予办理装修进场、水电开通及施工备案等手续。 | 募投项目之“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整体投入较为缓慢,主要系以下两方面因素所致:①装修方案优化影响实施进度,投资计划阶段性放缓公司于2025年4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随即启动装修工作。装修期间,为适配未来技术升级及产品线多样化布局需求,公司对装修方案进行了多轮评审优化,并于2025年6月进行了两轮修订,一次是对2号厂房空间规划做了优化,更新相关图纸和技术参数;第二次修订系展厅的设计供应商更换,新设计团队深圳鼎晟展览设计有限公司对展厅的装修设计重新制定了方案,以契合新的展示要求。鉴于上述装修环节延迟,造成大部分设备安装条件暂不具备,进而影响了设备采购节奏,故公司相关投资计划阶段性放缓。②逐步建设海外产能,国内募投项目建设节奏受到相应影响受地缘政治变化影响,公司国际客户拟调整其全球供应链布局,逐步加大对中国周边国家生产能力的扶持力度。为应对潜在贸易风险并契合其供应链需求,公司计划在电子制造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适时规划海外生产基地,全面提升海外运营能力。在此战略推进期内,公司资源将优先保障海外产能的快速落地,并出于降低投资风险的谨慎原则,公司对国内募投项目的建 |
| 项目 | 2024年8月第一次延期 | 2026年3月第二次延期 |
| 在室内装修工作上,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需求,对室内装修方案进行细节调整;同时,在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工作上,公司根据管理层制定的数字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的运营管理规划,严格把控采购所需相关设备与软件的性能与品质,设备及软件的交付较原预计时间有所延后。 | 设节奏进行适度控制,因此将阶段性影响国内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
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缓慢一方面由于募投用地取得程序、开工许可审批程序、装修方案优化等导致前期基建工作耗时超出预期,另一方面公司为应对供应链及贸易风险、推进海外产能布局,优先调配资源并审慎把控国内项目建设节奏,进一步放缓了募投项目投入进度。
公司两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均具有合理性。
2、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调整“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后项目名称变更为“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1)变更前建设内容
公司“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计划在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村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流体设备、固化设备、智能组装设备、等离子设备等四大类,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扩充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的产能,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
(2)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的概况
| 原项目名称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调整前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调整情况 |
| 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75,683.62 | 75,683.62 | 对项目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新增机床、机械加工等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线 |
| 合计 | 75,683.62 | 75,683.62 | / | |
注:2025年度,公司机床设备实现对外收入61.99万元,毛利率约为34%,主要系为开拓市场给予客户一定价格优惠所致,预计未来毛利率将不低于45%。同期,机械加工业务实现对外收入35.07万元,目前尚处打样阶段,毛利率暂处较低水平,预计未来毛利率不低于20%,其中液冷相关机械加工业务毛利率预计不低于30%。
基于深化业务战略布局与完善产品矩阵的需要,公司在原项目规划涵盖的流体设备、固化设备、智能组装设备及等离子设备四类产品基础上,新增机床、机械加工等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线,项目的建设内容将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项目名称变更为“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该次调整事项仅对“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的项目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相应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未改变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3)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
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横向拓展公司产品品类,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在巩固点胶机、涂覆机、灌胶机等流体控制设备的传统优势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核心部件、AOI检测设备、等离子设备、固化炉、智能组装设备、五轴机床、飞秒激光设备、周边设备等智能制造产品的拓展,构建了多元化产品结构的布局。
为充分利用募投项目厂房资源,加速公司机床等其他智能制造产品产能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在原募投项目规划涵盖的流体设备、固化设备、智能组装设备及等离子设备四类产品基础上,新增机床、机械加工等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线,从而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该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仅对项目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减少低附加值的周边设备投入,重点投向国家政策鼓励且附加值更高的数控机床等领域。这一调整旨在主动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能利用的盈利水平,从而更有效地
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3、在立项时是否谨慎,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进一步延期的风险,变更前后项目效益情况的变化;
(1)在立项时是否谨慎
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编制时,是结合了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以及公司的产品布局,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期作出的可行性分析。后续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整体的产品布局及生产基地的规划布局亦相应发生变化,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与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导致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发生变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系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在立项时保持了谨慎性。
(2)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在原募投项目规划涵盖产品基础上,新增机床、机械加工等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线,募投项目变更后依然投入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所处智能装备行业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①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业发展
智能制造装备业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分支,是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中国相继制订并出台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检测装备行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先进装备制造行业发展,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②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群体
随着近些年国内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封装、新能源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的需求日益增长,巨大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国内外营销渠道建设提前布局,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在苏州、重庆、长沙等地建立了分公司和10多个办事处;国外市场方面,公司先后在美国、墨西哥、马来西亚、越南等地设立了境外分支机构,使公司具备了全球市场开拓能力。
此外,公司凭借技术和品牌优势,已经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全
球电子行业头部客户及其指定EMS厂商如立讯精密、富士康、歌尔股份、广达等产业链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客户基础。
③公司研发技术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和生产,并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核心零部件研发、运动算法和整机结构设计三大核心技术领域布局。技术创新一直是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公司围绕核心技术,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并已取得多项专利和自主研发成果,形成了核心技术护城河。在此过程中,公司建立起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和持续创新机制,培养出一批优秀、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制度保障和人才储备。
(3)是否存在进一步延期的风险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相关建筑工程的主体建设,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公司将积极推进剩余工作,确保募投项目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可达到预计使用状态,进一步延期的风险较低。
(4)变更前后项目效益情况的变化;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在变更前后的效益规划情况如下: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动情况 |
| 项目达产后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 58,116.08 | 64,737.09 | 6,621.01 |
| 项目投资回报率 | 19.45% | 15.60% | -3.86% |
该次调整主要为对“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涉及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减少低附加值的周边设备投入,重点投向国家政策鼓励且附加值更高的数控机床等领域,变更前后项目效益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转固时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募投项目作为生产核心的1、2号办公楼及厂房,截至2026年4月才陆续完成楼房主体装修,前期受限于装修工程未完工,大型生产设备无法进场安装,因此截至2026年4月,募投项目资金基本用于新增厂房和宿舍。
截至2026年4月,主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 在建工程项目 | 资产名称 | 转固金额(万元) | 转固时点 | 转固依据 | 转固时状态 | 用途 |
| 安达智能高标产业园项目 | 1号厂房 | 9,112.52 | 2025年3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生产车间 |
| 2号厂房 | 11,913.10 | 2026年4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6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管理办公 | |
| 3号宿舍 | 4,433.18 | 2025年3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员工宿舍 | |
| 4号宿舍 | 2,778.90 | 2025年3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员工宿舍 | |
| 5号地下车库 | 1,165.42 | 2025年3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地下车库 | |
| 5号地下生产车间 | 1,470.08 | 2026年4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6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生产车间 | |
| 6号设备房 | 63.72 | 2025年3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设备房 | |
| 7号门卫室 | 1.08 | 2025年3月 | 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单,投入使用。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门卫室 |
| 在建工程项目 | 资产名称 | 转固金额(万元) | 转固时点 | 转固依据 | 转固时状态 | 用途 |
| 合计 | 30,938.01 | / | / | / | / | |
注:1号厂房、2号厂房虽均于2024年12月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月通过消防验收,但转固时点存在差异,主要系各自功能定位、配套工程要求及实际投用进度不同所致:1号厂房为纯生产车间,不涉及复杂装修及弱电、供气等配套工程需求。2025年初,因公司大型设备订单场地刚需,该厂房一楼已实际开展装配作业,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据此出具验收单并完成转固。2号厂房集研发、销售、办公及多层生产功能于一体,土建及消防验收后仍有大量弱电、供气及专项装修工程未完工,2025年至2026年4月期间持续发生相关工程及装修支出,尚不具备整体投用条件,直至2026年4月,各项配套工程完工、各部门分楼层陆续入驻,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建部出具验收单后于当月完成转固。
公司自建的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取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备案合格书》及《固定资产验收单》作为判断的依据,主要流程如下:
1、房屋建筑物工程由公司基建部牵头,施工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人员共同参加验收工作,并取得经参与验收工作的各方共同签字盖章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公司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消防验收备案,建筑物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检查并取得《消防备案合格书》;
3、由公司基建部办理内部验收移交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等审核签字;
4、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备案合格书》和《固定资产验收单》以及实际发生的成本办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并从转入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判断,及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转固时点准确,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所履行的决策审批文件及公开披露文件;
2、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资料;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延期及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进一步延期的风险,相关影响因素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的影响。
4、获取并查阅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在建工程明细,查阅转固相关凭证及附件,分析转固时点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延期及发生变更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2、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在立项时保持了谨慎性;
3、公司所处行业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一步延期风险较低,相关影响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相关的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准确,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