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目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控股股东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 36,519,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汇隆华泽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该事项 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 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 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 年7 月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汇隆华泽的《关于拟通过公开征 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告知函》,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 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36,519,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99%,为公司控股股东。2026 年7 月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汇隆华泽的 通知,汇隆华泽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 24,355,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 完成后,汇隆华泽持有公司12,163,683 股,占公司总股份9.99%。该事项可能 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的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2026 年7 月14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以公开征集并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复的结果确定。
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具体公开征集时间、受让方资格条件等信息以后续 公司披露信息为准。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方可 实施。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 构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 公开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 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与汇隆华泽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