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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趣科技: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导读:掌趣科技: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5证券简称:掌趣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苏州元晰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元晰”)与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投侠”)的员工肖迪馨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苏州掌鸣元晰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掌鸣元晰贰期”或“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并拟签署相关《合伙协议》。苏州元晰为掌鸣元晰贰期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风投侠为掌鸣元晰贰期的基金管理人。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已经2026年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663429D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风投侠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6、全体合伙人信息:

普通合伙人:深圳风投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99.80%;有限合伙人:天际未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20%。

7、成立日期:2015年5月27日

8、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18A

9、所管理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成长型科技企业

履行登记备案的说明:已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15732。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机构名称:苏州元晰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K4T4BY4K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6年1月19日

7、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南官渡路522号1幢21楼

(三)拟认购基金份额的其他投资人

1、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5D47CXT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60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3月11日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5幢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DKMMLH1M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3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南官渡路522号1幢2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DMK4K08Y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5月29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160号203-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汤*,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5、共青城高脉元航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ETENWH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元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01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8月28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华盈开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775960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7日

法定代表人:INGRIDWUCHUNYUA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登良路南油天安工业村8号3D-02A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开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手机声学性能测试软件系统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技术咨询;销售自主开发的产品及软件。

7、李*,住所:山东省青岛市******。

8、刘*,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9、陈*华,住所:武汉市武昌区******。

10、刘*川,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11、王*晨,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12、马*生,住所:云南省昆明市******。

13、郭*,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14、安*川,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资《合伙协议》尚未签署,掌鸣元晰贰期基金仍在募集期内,尚未完成全部募集。若未来有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风投侠、苏州元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本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以及在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四、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苏州掌鸣元晰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K7237U90

3、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元晰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6年2月25日

7、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99号1幢B座301室

8、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掌鸣元晰贰期基金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6,262.6263万元,仍在募集认购中,尚未完成全部募集。(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基金规模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拟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苏州元晰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62.62631.00%货币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50028.56%货币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22.85%货币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9.52%货币
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9.52%货币
汤*有限合伙人2,0007.62%货币
共青城高脉元航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3.81%货币
华盈开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3.81%货币
李*有限合伙人5001.90%货币
刘*有限合伙人3001.14%货币
陈*华有限合伙人3001.14%货币
刘*川有限合伙人6002.28%货币
王*晨有限合伙人5001.90%货币
马*生有限合伙人3001.14%货币
郭*有限合伙人5001.90%货币
安*川有限合伙人5001.90%货币
合计26,262.6263100.00%-

9、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初始为合伙企业基金成立日起7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合伙企业存

续期限届满,为合伙企业利益最大化及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退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2次,每次延长1年;但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前述延长期届满后确需继续延长存续期限的,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全部退出的,存续期限提前终止。

10、投资方向:硬科技产业领域,投资硬科技领域原则上不低于合伙企业可投资金的80%,投资阶段以早期投资为主(早期项目原则上占比不低于50%),投资地域以苏州为主。

11、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12、一票否决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拟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目的: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投资行为,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出资总额: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缴纳。

3、出资方式及期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认缴出资,且以货币方式出资。各合伙人在本协议附件载明的出资期限内缴付认缴出资额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账户。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分三期出资,各期出资比例为40%、30%、30%。各期出资的具体出资期限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为准。

4、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并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2)合伙企业清算时,按其出资额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3)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

规定的其他权利。普通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款;(2)除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5)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取得合伙企业财产收益;(2)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及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3)依本协议约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出资;(5)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6)在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7)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按其出资额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约缴付出资款,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3)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干涉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4)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5)保守商业秘密,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投资计划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6)向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及其他合规工作;(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5、管理方式及管理费: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委托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机构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投资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作为管理人管理合伙企业的报酬,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管

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管理费=基数×对应管理费率×该管理费计算期间的实际天数÷365。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每一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不论是否有出资违约情况),管理费率为2%/年。退出期内,管理费基数为截至每个支付日每一合伙人分摊的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管理费率为2%/年。本协议约定的延长期及清算期内,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6、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决策程序: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名委员均由管理人委派,每人拥有一票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合伙企业所占股份变动事项(如股权激励等)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企业毋需向投资委员会委员支付任何薪酬。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管理人制定及执行。

7、投资退出: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实际退出方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实施;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被投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出售、兼并等方式实现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3)及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清算财产获得分配。

8、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分配:

(1)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取得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后的四十五(45)日内或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1/2)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的其他时点分配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保留必要的款项用于支付已发生的费用和开支或未来的费用和开支。

(2)合伙企业一般应在银行账户内的可分配但尚未分配现金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1,000,000.00)时进行分配。

(3)在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可向合伙人进行现金分配,以使其足以支付合伙人(在该等合伙人本身为合伙企业等所得税穿透实体的情况下,其直接或间接的合伙人或股东)就其在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的所得税,该等分配应作为向该等合伙人的预分配,从后续该等合伙人本应收到的收入

中等额扣除。在受限于前款约定的前提下,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分配;其他可分配收入,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违约金在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后有剩余的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收入、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应当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顺序分配:

(1)覆盖该合伙人实缴出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就任一合伙人而言直至该合伙人累计收回其实缴出资额(扣除通过未使用出资额分配对应的实缴出资额);

(2)门槛回报:如有余额,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就任一合伙人而言直至该合伙人累计收回其实缴出资额所对应的按照单利8%/年且计算时间自该合伙人实际缴付各期出资之日至其根据上述第(1)项每次取得分配款之日计算的门槛回报;

(3)追补: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于本项下累计分配金额等于上述第(2)项所述门槛回报之和/80%×20%的金额;

(4)80/20分成(超额收益):经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的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通过参与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有利于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团队、投资经验、项目资源优势及风险控制体系,拓展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实力提升寻找新的增长点,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掌鸣元晰贰期基金仍在募集中。由于私募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此外,私募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以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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