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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导读:*ST椰岛: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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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椰岛股票代码:600238编号:2026-045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交易价格以公司统一的价格政策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未存在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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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关联期间本次预计交易金额(含税)本次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截至6月30日,含税)交易产品
赣州市海翔酒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6,000.0016.23%2,238.54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酒类产品
赣州拾友之光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度1,000.002.71%318.12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酒类、饮品类产品
河北樾博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度1,000.002.71%133.51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酒类、饮品类产品
合计8,000.0021.65%2,690.17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酒类业务含税销售收入36,96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赣州市海翔酒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92JGD1B

成立日期:2019-12-16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文园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号中创国际1号楼2307

营业范围:酒类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丘永莲持有56%股权,文园持有44%股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赣州市海翔酒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近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赣州市海翔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赣州市海翔酒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在公司同类(即海王酒类销售)交易中,执行先款后货政策,且关联方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赣州拾友之光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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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EJQCEH2H成立日期:2025-05-22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文宏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豪德・水岸新天D2栋11#-1号店面-03

营业范围: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股权结构:陈文宏持有56%股权,陈玉山持有44%股权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关系:赣州拾友之光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近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赣州拾友之光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赣州拾友之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在公司同类(即海王酒类和饮料类销售)交易中,执行先款后货政策,且关联方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河北樾博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MAEURF5T70

成立日期:2025-9-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宗朝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吉恒街9号东胜紫御府(馨苑)3-15、16号办公楼02单元2302-1

营业范围:酒类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王宗朝持有60%股权,范佳持有40%股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河北樾博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在近12个月内曾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合作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河北樾博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河北樾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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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在公司同类(即鹿龟酒类销售)交易中,执行先款后货政策,且关联方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价格和市场政策在关联前后或跟其他同类非关联方是一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按公司统一的价格和政策执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该等必要且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对本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也未损害关联方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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