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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岭南: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导读:*ST岭南: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3日收盘价 为0.96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 条(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 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规定;第9.1.15条“因触 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7月13日收盘价为0.96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 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 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规定;第9.2.4条(一)“出现 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 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规定,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 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股票于2026 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2条、第9.4.18条(六)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导公司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公司经营 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力争早日撤销有关风险警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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