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豪科技: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提升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研讨、可持续发展与环境、 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相关事项,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
究、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签定等事宜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 事会审议,按照董事会授权权限审议批准投资事项。
(三)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ESG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 析和风险评估,指导并监督公司ESG制度和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报送公司董事会审 议;
标;
(四)对公司ESG等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ESG制度、战略与目
(五)对公司重大可持续发展及ESG 事项进行审议、评估及监督,审阅并向董事 会提交ESG相关报告,审议与ESG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审议公司为扩大现有经营规模而实施的对内投资,包括技改投资、购建 固定资产(含装修)等事项。审批权限为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2%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交易涉及的损益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前述审 批权限须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七)审议公司重大融资事项(发行公司股票、发行公司债券、质押与抵押事 项除外)。审批权限为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50%低于70%之间时的全部融资事项,按 照董事会审议权限需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50%时,涉及的融 资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元的;或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50%时,涉及的财务费用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前述审批权限须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八)审议重大诉讼事项。审批权限为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或案件诉讼仲裁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的诉讼事项。 前述审批权限须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九)对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进行 审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 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公司资产处置(主要指资产转让、资产出售、资产报废)。审批
权限为涉及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的2%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万元;或产生的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以上 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或产生的损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2%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前述审批权限须未达董事会审 议标准。
(十二)审议公司核销资产事项。审批权限为涉及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或涉及的损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以上且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前述审批权限须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十三)审议公司质押、抵押事项。审批权限为涉及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5%以上且30%以下。
(十四)审议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捐赠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绝对值10%以下,且超过100万元的;或超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但超过100万元的。前述审批权限须未 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理。
(十五)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管
(十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 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作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的日常办事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投 资决策所需的有关资料,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助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并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二)对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并主导或协助实施;
(三)对公司正在进行的、尚未签署最终法律合同的投资项目以及正在考虑中 的投资项目和今后出现的所有新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第十条公司新增投资项目的报批程序如下:
(一)由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汇总公司投资项目、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组织投资意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尽 职调查报告、有关协议等资料;
(二)由经理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 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四)由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 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开会讨论,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需要 时将讨论或审议结果以提案形式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根据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
第十四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 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战略及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本细则于2012年3月制定并颁布执行;2024年4月第一次修订,2024年8月第二次 修订;2024年10月第三次修订;2025年8月第四次修订;2026年7月第五次修订。
上一篇:大豪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下一篇:大豪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