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顺生物: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庄学敏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梁黔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原 独立董事庄学敏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提名梁黔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 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庄学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 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 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提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梁黔义女士具备履职 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辞任独立董事庄学敏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 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梁黔义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 格,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名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庄学敏先生的《辞职申请》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3 日
附件:
1. 梁黔义女士简历
梁黔义女士,1970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CFO)。1992 年7 月至今在广 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担任教师;2003 年11 月至今兼任 广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外部董事。
梁黔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