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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临时)会议于2026 年7 月1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 议于2026 年7 月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其中董事李丽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 独立董事张吉祥先生、赵亚超女士、康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披露预案以及预案修订稿中,公司的总股本数量因部分限制性 股票归属条件成就发生变化,公司在两次预案公告中均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 号》规定对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数量的30%进行了计算列示,导致《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提交注册文件中针对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规定中“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的客 观列示结果与公司经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数量上限存在差 异。

公司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谨慎性考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现确定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为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51,173,745 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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