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志特新材: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 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公司名称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JiangxiGETONewMaterialsCorporationLimited | GETONewMaterialsGroupCorporationLimited |
| 证券简称 | 志特新材(不变) | |
| 证券代码 | 300986(不变) | |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为契合公司持续拓宽的跨地域经营版图与产业布局,顺应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释放集团化协同发展优势,提升整体统筹运营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同步变更为“GETONewMaterialsGroupCorporationLimited”。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先核准,尚需履行相关变更登记程序,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依旧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名称变更后,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原签署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涉及公司名称的相关证照、资质文件及规章制度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26年
月
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01,809股后的409,372,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63,748,866股,相应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63,748,866元。因此,公司总股本由411,973,975股增加至575,722,841股,注册资本由411,973,975元增加至575,722,841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完成。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变更事项,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五条公司的英文名称:JiangxiGETO | 第五条公司的英文名称:GETONew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NewMaterialsCorporationLimited | MaterialsGroupCorporationLimited | |||||||||||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973,975元。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5,722,841元。 | |||||||||||
| 第二十条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全部由各发起人认购。公司各发起人的姓名、其认购股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情况如下: | 第二十条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全部由各发起人认购。公司各发起人的姓名、其认购股数、出资方式、股份比例和出资时间情况如下: | |||||||||||
| 股东姓名 | 股份数额(股) | 出资方式 | 股份比例(%) | 出资时间 | ||||||||
| 股东姓名 | 股份数额(股) | 出资方式 | 股份比例(%) | 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932,000 | 净资产折股 | 88.22 | 2015年11月1日 | ||||
| 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2,932,000 | 净资产折股 | 88.22 | |||||||||
| 中模(北京)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1,638,000 | 净资产折股 | 2.73 | 2015年11月1日 | ||||||||
| 中模(北京)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1,638,000 | 净资产折股 | 2.73 | |||||||||
| 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430,000 | 净资产折股 | 9.05 | 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430,000 | 净资产折股 | 9.05 | 2015年11月1日 | ||||
| 总股本(合计) | 60,000,000 | - | 100.00 | |||||||||
| 总股本(合计) | 60,000,000 | - | 100.00 | -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11,973,97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11,973,97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575,722,84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 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对部分条款的文字措辞内容进行了表述优化,条款主要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