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百邦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证券简称:百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
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发行方案调整内容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6.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如下:
分配现金股利:
P1=P0-D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D,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等涉及发行定价机制的相关规定或政策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分配现金股利:P1=P0-D
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D,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
价格、定价基准日等涉及发行定价机制的相关规定或政策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发行数量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654,936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17,654,93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5,013,980.56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预案及相关文件主要修订说明
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现将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1、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2、更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情况;3、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总额;4、更新《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相关内容 |
| 释义 | 释义 | 1、调整定价基准日释义;2、增加《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释义 |
| 第一节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更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情况;更新部分行业数据及描述 |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本公司的关系 | 更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情况 | |
| 四、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调整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总额 | |
|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 更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情况 |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化 | ||
|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
|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四、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更新《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签署情况 |
| 第三节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 二、《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内容摘要 | 增加《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内容摘要 |
|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更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情况 | |
|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更新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
|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 更新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
|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二、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 1、更新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2、更新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
公司根据上述对预案的修订,同步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对应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