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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域医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金域医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 月6 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耀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 实际出席董事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 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及《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 意公司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 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以及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前,将激励对象 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解除限售或行权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或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或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按本激励计划约定的定价方式执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等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获 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需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修订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进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文件;

(15)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额度范围内,按照既定的方 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6)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 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 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 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 年7 月30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44)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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