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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谱尼测试: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 年6 月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13 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3 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3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66 号院1 号楼谱尼测试大 厦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薇女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5,532,7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7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3,322,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1,546,71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873%。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13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86,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 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155,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5%; 反对330,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46,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945,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8684%;反对330,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9%;弃权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彭闳律师及丘汝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

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会

2026 年7 月13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