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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恒辉安防: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于2026 年7 月13 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 沙江路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6 月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王咸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3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7 月13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 人,代表股份136,349,14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135,915,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2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 人,代表股份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 人,代表股份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 人,代表股份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79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03,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66%;反对4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弃权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7,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31%;反对4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5%;弃权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29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35%;反对4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弃权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3,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42%;反对4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46%;弃权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徐栋律师、王诗杰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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