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光智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振富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5人,代表股份20,055,4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 代表股份19,43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51%;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62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89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 股份62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 务所蔡颖、邢紫龙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增资方式收购广东先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0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5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颖、邢紫龙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3 日